以案为鉴!警方教你如何追回未成年人在游戏中误充值的钱款

政务   2024-10-04 19:46   江西  

孩子不懂事

家长脑壳痛

沉迷游戏难以自拔的“熊孩子”

为了能体验游戏带来的快感

他们不惜“一掷千金”

而“掷”出去的

都是家长的血汗钱

对于未成年人这种不理智的消费行为

家长该怎么办呢



先来看这个案例


近日

玉山县公安局怀玉派出所

接到辖区赵先生报警

他说名下银行账户

莫名其妙少了8000余元

怀疑被人盗刷了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查看赵先生的转账记录

发现他银行账户里的钱

分多次转向某游戏公司

民警遂问他

平常是否玩网络游戏且充值

或者家里小孩瞒着他玩

赵先生马上反应过来

脸色铁青地叫来儿子询问


其儿子小明(化名)

带着哭腔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他说他在玩手游的时候

羡慕别的玩家游戏皮肤很漂亮

正好他知道父亲手机

电子钱包的支付密码

于是趁父亲不注意

将其手机拿来向游戏充值

第一次冲了1000余元

此后一发不可收拾

多次用父亲的钱充值游戏

担心被父亲发现责骂

他还将手机上的充值记录

以及扣款提醒短信等删除干净

……



了解情况后

民警对小明进行了批评教育

劝导他不要沉迷网络游戏

同时提醒赵先生

要加强对孩子

网络消费行为的监管和教育

随后民警查询梳理出

通过小明所玩游戏的账号

向游戏公司充值的所有交易订单号

然后与游戏公司客服取得联系

表明自己公安民警的身份

告知客服

小明系未成年人

请其按照法律法规

退还所有游戏充值款项


游戏公司客服表示

只要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小明充值的钱是可以全部退还的

对此

民警又帮助赵先生

准备了他与小明的身份信息

以及他与小明的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

然后按流程向游戏公司申请退款

目前

赵先生的退款申请正在审核中



在此
民警温馨提醒
如果未成年人不理智消费
向游戏公司充值了大额款项
家长是有权向游戏平台追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不具有法律效力,需经父母或监护人代理、同意,否则可以要求退款;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在游戏里充值的金额较大,与其年龄、智力水平、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不相匹配的,且未得到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及追认的,则家长或监护人可以要求退款。


推荐链接:一文教你如何追回未成年人在游戏中误充值的钱款


编辑:王丽   图片:网络

玉山公安
“什么叫工作,工作就是斗争。那些地方有困难、有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我们是为着解决困难去工作、去斗争的。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要去,这才是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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