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句不提放开,字字都是放开 | 关于条例修订的三大猜想
文摘
健康
2024-11-12 08:20
重庆
文 / 洞察猫(这是销猫Pro的第209篇原创文章)
重新定义直销
2005年颁布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的定义,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央视新闻频道和财经频道对于上海直销监管会议的报道中,对直销的定义,都没有引用以上说法。CCTV-13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直销的定义引用的是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并强调了是按市场监管总局的介绍:直销指以面对面,且无固定店铺的营销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销售人员省略传统批发商的进货和零售中间人环节,只透过自己建立的人脉网络,是的,关键词,建立人脉网络,从消费者那里接收订单,并从生产商那里直接出货到买家手中。也就是说,在直销的定义上,修订的方向,如果与国际接轨,是认同建立人脉网络的。再来看CCTV-2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对直销的定义,是给出了新的名词解释:直销就是产品不通过各种商场、超市等传统的销售渠道进行分销,而是直接由生产商或者是经销商组织产品销售的一种营销手段。也就是说,接下来,条例修订后直销的重新定义,是不是涉及的关键词是,建立人脉网络,组织产品销售呢?开放多层次、团队计酬
在引出区别之前,央视还做了铺垫:“由于直销行业和传销在团队组织、团队计酬、市场倍增等方面有很多的类似,容易被混淆。”怎么理解这句话,也就是说直销存在团队组织、团队计酬、市场倍增,只是和传销相似容易被混淆,而不是说团队组织、团队计酬就是传销。在产品方面,直销有真实的产品,有实用性,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而传销以欺诈为目的,没有实际的产品,或是产品不实用,价格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消费者往往无法自由选择产品。
在销售方面,直销重视销售的持续性,可以按法律法规要求退换货;而传销骗完人就离场,根本谈不上售后服务。在盈利模式方面,直销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产品销售利润,不存在任何入门费;而传销的盈利模式主要来自于拉人头,发展下线,从高额的入门费获取利润。从本质上来看,直销是合法的消费品分销流通模式;而传销则是人头费套路诈骗模式。这就是重中之重了,直销传销区别,和层级没有关系,和团队计酬、多层次统统没有关系。只能说,监管部门用心良苦,句句不提要放开,字字都是要放开。修订进程
央视措辞用到了亟待优化完善,还特别提到了已纳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往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进程,预备修订法规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往往于当年底或者次年初出台。
也就是说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会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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