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地铁因口舌之争动手
事情要从2023年6月的傍晚说起。
2023年6月一个傍晚,年轻姑娘小章和她的朋友小陈一同搭乘上海地铁15号线出行。当时,正值晚高峰期间,地铁上乘客非常多,座椅的空间非常有限。
此时,和小章、小陈二人贴得很近的林某,引发了小章的不满。小章提醒对方,不要和别人贴得过近,并提醒小陈:“现在地铁上什么怪人都有,不要玩手机了,当心点。”
小章的话引发了林某的火气,两个人很快激烈地争执了起来。林某嘲讽小章和小陈:“嫁不出去”“丑女”。
双方的矛盾在一句句相互嘲讽之中很快升级。混乱之中,小章踹了林某的腹部,林某则用包奋力还击,双方一路撕扯、踢踹直到被乘务员合力拉开,这场混乱才结束。
事后,林某选择了报警。经验伤,小章的检验结论为“四肢软组织挫伤”,林某的检验结论为“头部外伤、腹部外伤、软组织外伤”。
双双苦求希望免于行政处罚
事后,小章和林某因殴打他人,双双被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认定,林某在列车车厢内用腿踢及手拉扯挥打小章的方式,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小章先是用脚踹林某,后挥手击打林某,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双双遭遇行政处罚后,小章和林某激动的情绪终于冷静了下来。此刻,她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事发后,小章和林某,双双要求对处罚结果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成后,又双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行政处罚。
小章说,她并无意伤害林某,只是因为一时冲动,才发生了拉扯。如今,她和林某已经相互谅解了对方,自己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相关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小章和林某在工作日晚高峰期间,在狭小的地铁车厢内,各自对对方实施挥打、脚踢等行为,证据确凿。双方不仅对对方的身体造成了损害,还对周围乘客及公共秩序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并未超出法定裁量范围,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小章的诉讼请求,支持了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网友们纷纷表示
冲动是魔鬼
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冷静
来源:东方网综合周到上海、网友评论
审核编辑:贺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