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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心中有学生”鲜明导向,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牵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教学方式转变、课程体系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构建支持教育强市建设的考试招生体系,推动宜宾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新时代宜宾发展。中考改革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向下衔接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不同学科学习策略的针对性,聚焦兴趣和思维品质培养;向上衔接高考改革和高中教育改革,鼓励特色课程建设,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权和自主发展的空间,着力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改革措施,立足宜宾市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发展定位和宜宾教育发展实际,着眼长远,通过中考改革切实解决学生评价单一、招生录取唯分数论、招生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中考导向性作用,全面推行五育并举落地见效,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坚持系统推进。通过优化考试方式、招生录取方式,统筹推进考试科目设置、命题、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等改革,协同推进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师资配备、硬件提升等各环节配套改革。统筹改革进度安排,循序渐进,用一至三年时间,将各项改革全面实施到位。
——坚持公平公正。持续推行“阳光招生”,完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组织规范、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重点改革举措
(一)考试方面
1.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考核项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行“二合一”。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所列科目全部列入考试考核范围,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学习后参加考试考核。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笔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地理、生物学笔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由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统一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解读:按照国家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行“二合一”,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规定的科目均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全面准确地考查义务阶段学生的学习程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促进学生“夯实基础、健康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与五育并举有机结合,设置道德素养、审美与艺术、劳动与技能三个综合素质评价考核项目,总分20分,其中道德素养10分,审美与艺术、劳动与技能各5分。
【解读: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此次中考改革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主要以评价学生基本素质发展水平和学科学习水平为主要内容,采取发展性、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和能力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20分,纳入中考总分,全面凸显五育重要性,促进学校进一步开齐开好五育课程、配齐师资、配足五育设备设施。综合素质评价设置道德素养、审美与艺术、劳动与技能三个考核项目,每个项目单独考核。从实践上看,浙江嘉兴已采取类似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这一改革举措,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硬挂钩”,从而有效改善五育并举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重视的困境。】
2.优化考试方式
(1)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内容,命题向生活化、情境化转变。
【解读:全面提高命题质量,增强试题的生活化、情境化,是强化与高考接轨,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强化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试题“情境化”引导教育教学“生活化”。】
(2)从2026年起,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
【解读:探索政治、历史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可以减轻学生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学习负担,引导学生着力提升知识整理能力、理解能力和灵活运用能力,将知识入脑入心、活学活用,真正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同时促进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和命题改革,引导教学向“项目化、课题化”转变,促进学生“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开卷考试将促进课堂教学、评价方式改革,拟通过2年时间让教师、学生适应。】
(3)体育与健康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主要依据体质健康监测,分别在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各进行一次,分值分别为10分、20分。结果性考核安排在初三年级,分值为30分;进一步充实调整结果性选考项目,给学生更多自主选择。体育与健康考核实行智能化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解读: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初一体质健康监测10分,初二体质健康监测20分,初三结果性考试30分,均实行智能化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通过将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体育锻炼常态化”。借助现代智能手段,实行智能化考试,进一步增强考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充实结果性考核选考项目,实行“2+1+1”项目模式,“2”即耐力跑和立定跳远两个必考项目;“1+1”即足球、篮球、排球、游泳四选一和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或仰卧起坐(女)三选一,在强化学生锻炼的同时,实现“选考项目个性化。】
(4)从2027年起,外语学科听力和口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
【解读:外语学科听力和口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效解决外语学习“能听能写不能说”的“哑巴外语”现状。人机对话考试涉及设施设备完善、教学方式变革,拟从初中新入学年级开始实施。】
3.优化科目分值
【解读:目前我市中考总分950分,居全省之首。各考试学科分值设置不科学,重点不突出,与新高考衔接不紧密。为解决这一问题,对中考升学分值进行全面优化,中考总分从950分调整为750分,与高考总分相同。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突出语数外三科的基础性作用;物理60分、历史60分,与新高考物理、历史必须二选一接轨,突出物理、历史在新高考选科中的重要性;体育与健康60分,落实教育厅关于中考体育分值不低于升学总分的8%要求;化学40分、道德与法治40分、生物学40分、地理40分,落实学科均衡性,实现学科间的相对平衡;实验操作30分,落实教育部关于强化实验教学的要求,促进学生提升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评价20分,实现综合素质评价与升学“硬挂钩”。四川2025年新高考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各1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分值各100分,总分750分。通过分值调整,让中考改革起到“对接高考、上下贯通”的有效作用。】
(二)招生方面
1.有序推进属地招生。从2025年起,省二级以上县(区)属普通高中跨县(区)招生名额按年逐次递减50%。至2027年,省二级以上县(区)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
【解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随着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高,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到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我市现行中考政策为:县(区)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南溪一中、叙州二中、宜六中、兴文二中4所学校跨县(区)招生计划各200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宜四中、叙州一中、江安中学、长宁中学、高县中学、筠连中学、珙县一中、屏山中学8所学校跨县(区)招生计划各50人;三江成外高中跨县(区)招生计划72人。与教育部要求在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还有差距。目前,我市各县(区)普通高中发展较为均衡,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兴文县已各有一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筠连县、高县、长宁县各有一所高中学校已通过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江安县、屏山县、珙县各有一所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按计划创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各县(区)普通高中发展较为均衡,基本能满足当地入学需求。为落实属地招生要求,克服因跨区域招生带来的争抢生源乱象,计划从2025年起,除市属学校外,省二级以上县(区)属普通高中跨县(区)招生名额按年逐次递减50%。至2027年,省二级以上县(区)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不再跨县(区)招生。】
2.市属普通高中适度控制招生规模。
【解读: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要求,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规模应控制在5000人以内。目前,市属一中、三中两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规模都已超过5000人,应当适度控制。】
3.有序推进市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解到县(区)。从2025年起,市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解到各县(区)。
【解读:实施“指标到校”是引导均衡配置初中办学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缓解初中“择校”问题的有力举措。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应不低于50%。我市市属的一、三中,均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公认的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对本项改革举措的意见分岐很大。为统筹平衡各方意见,同时确保政策有序实施,建议本次改革市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先分解到县(区),待条件进一步成熟后再分解到初中学校。】
4.完善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符合综合评价相关要求基础上,以学生中考升学成绩为依据,划定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先录取市属学校指标生,再按批次分阶段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按不低于中考总分的75%划定。
【解读:各类学校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近两年各类学校的录取情况进行测算后初步确定。例如:市属学校2023、2024年录取分数线分别为740、741,占中考总分的比例分别为77.9%、78%,若以总分的75%即712.5分为控制线,低于实录线近30分,既能体现指标到校对薄弱学校的政策扶持,又能防止薄弱学校借机“躺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市、县(区)责任,健全改革推进的保障机制,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规范课程教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优化招生机制。结合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促进多元评价方式与招生录取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探索科学选才方式,推动人才培养贯通衔接,维护教育公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对于中考改革涉及相关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纳入部门预算,足额保障。
本实施意见从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