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巡察公告

民生   2024-11-09 09:01   安徽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授权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月16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医疗保障局(含:区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区商务局(含: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巡察“回头看”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区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巡察“回头看”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含: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区光荣院、区双拥服务中心);巡察“回头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卫健委(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协会),并延伸巡察24个乡镇(街道)卫生院。
二、巡察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以及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方面情况。
三、反馈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和谯城“码上巡察”网络平台,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谯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三角花园)门口;
电子邮箱:qcxcbxfz@163.com;
电    话:0558—5513811。
第一巡察组
接待地点:谯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三角花园)316房间;
意见箱设置地点:区医疗保障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财金大厦一楼门外)门口;
电    话:19565831151。
第二巡察组
接待地点:谯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三角花园)412房间;
意见箱设置地点: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城市管理局门口;
电    话:19565832106。
第三巡察组
接待地点:谯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三角花园)508房间;
意见箱设置地点: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
电    话:15156737673。
第四巡察组
接待地点:谯城区党政机关办公楼(三角花园)518房间;
意见箱设置地点:区卫健委、24个乡镇(街道)卫生院门口;
电    话:13605689175。

谯城“码上巡察”网络平台

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来源:大美谯城客户端综合谯城清风

编辑:许   诺

审核张健珊

监制:伊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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