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开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淮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1月1日
来源:淮安区警方、交警大队
制作:沈艺荞
审校:王晓冲
审核:龚 昕
总编审:朱天羽
制作单位:淮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