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政务   2025-01-09 15:26   河南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2024年度年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自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办理。

今年,新增农业农村部门为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参与部门,人社、商务、统计、税务、外汇、海关等部门继续开展年报“多报合一”。

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给予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请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年报报送途径: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电脑端:

1.https://gsxt.scjg.henan.gov.cn

2.https://gsxt2.scjg.henan.gov.cn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手机端

1.微信公众号:用户扫描下面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HNSGSJ”公众号,即可进行相应的年报填报。 

 
2.微信小程序:用户在微信中搜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进行相应的年报填报。

3.支付宝小程序:用户在支付宝中搜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进行相应的年报填报。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鄢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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