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实践】包头市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政务   2024-11-14 16:28   内蒙古  

编者按: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前置性、引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高位推动、高效实施,经过探索实践,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即日起,“内蒙古生态环境”推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实践”专栏。

近年来,包头市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坚持用“线”管住空间布局,用“单”规范发展行为,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努力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导向作用,包头市已划定8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9个,重点管控单元28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并逐个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信息数据利用效率,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图固化,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实施以来,包头市采取积极措施,在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规划环评编制、构建数字化应用系统、助力环境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支撑发展壮大晶硅新能源产业过程中,优先使用绿电代替常规电能,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高耗能产业管控要求。在碳化法钢铁渣综合利用项目审批过程中,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查明,项目符合包头市生态环境整体准入清单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等要求,助推该项目成功落地,对于缓解当地钢渣过剩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持续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规划引领和源头防控效能,在重点投资项目增加的情况下,有力保障了包头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全市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持续三年全面达标。四道沙河、二道沙河、昆河、东河等四条主要入黄支流以及八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自“十三五”断面考核机制建立以来,首次实现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累计完成332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62.9%,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


供稿: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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