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宁乡公安
8月7日,交警大队九中队民辅警在S327沩山集镇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疑似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民辅警立即将两人拦停。经查,苏某、高某均未成年,各驾驶一辆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并依法扣留、拖移了其摩托车,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8月5日,未成年人张某驾驶摩托车在流沙河镇合兴村路段行驶时被交警依法查处,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车辆进行依法拖移,并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告知其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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