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沙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由沙湾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
序号 | 用人 单位 | 岗位 类型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岗位 要求 |
1 | 沙湾市公安局 | 文职 | 1001 | 10 | 男女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 机类 | 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 |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
(三)招聘年龄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专业。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应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共7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2、报名地点:沙湾市公安局大门东侧信访接待室;
3、报名需准备材料: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毕业证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完成后,通过工作人员现场提供的二维码进入“沙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群”,后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均在微信群公布。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沙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群”通知)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计算机应用。
(三)体能测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测环节)。体测时间和地点在“沙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群”通知。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并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实施,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的测试。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只测评1次。上述体能测试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言语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心和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沙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群”通知。
3、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公安辅警岗位特殊,进入体检人员,矫正后视力须达4.8及以上,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60cm及以上。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由公安局组织实施。政审内容包括:人员思想政治、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社会关系及诚信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1、对经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沙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沙湾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或岗前培训期间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沙湾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沙湾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报名者应详细阅读招聘公告要求,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招聘部门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步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二)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和特殊情况,导致需要对招聘相关工作安排做出调整的,由沙湾市公安局按公告范围发布调整信息,并通知应聘考生。
(三)咨询电话
沙湾市公安局:0993-6013616
咨询时间:10:00—14:00,16:00—20:00
沙湾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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