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报名!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241人

职场   2024-10-24 18:26   新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大学科门类。学校有99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90个)(28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1个(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部省合建学科群2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兵团重点学科15个。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石河子大学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



四、招聘方式


1.专任教师岗:

采取试讲、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同时为博士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随时招录、单独招录等招聘方式,全年实施,按照招聘时间节点上报备案。

2.实验岗:

采取实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3.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五、招聘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试讲/实操/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2024年10月23日-11月10日)

1.报考人员可通过石河子大学主页查询《石河子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各岗位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201.165.143/,浏览器需使用谷歌、Edge、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学历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1)八师石河子范围内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上传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岗位不用提供。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所有考生须上传诚信承诺书。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4年11月10日-11月11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站内消息查看结果,或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审核结果。
(三)笔试
1.报考学工部辅导员岗、计财处专业技术岗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石河子大学,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实操/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通过各单位考核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各单位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六)公示
石河子大学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到时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石河子大学人才支持政策


‍‍‍‍‍‍‍‍‍‍‍
  ‍‍‍‍‍‍‍石河子大学对新进博士从政治素养、研究成果、科研经历、发展潜质、试讲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二、三层次人才。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法学、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教育学、建筑学、理论物理学、社会学(民族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艺术学(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能源类(电气工程、能源动力)、国家安全学、区域国别学、外国语言文学(波斯语、乌尔都语等小语种)等年度急需发展学科,学校将在学院认定层次基础上上调一个层次。

1.安家费(一次性发放):第一层次60万元,第二层次4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2.人才津贴:1500元/月。

3.科研启动经费:在自治区“2+5”人才项目实施期内,积极鼓励青年博士争取“天池英才”经费,入选者科研启动经费由“天池英才”项目经费予以支持,未入选者学校按照自然科学类:一层次20万元,二层次10万元,三层次5万元;社会科学类:一层次10万元,二层次5万元,三层次3万元标准给予立项支持。

4.职称待遇:引进的博士师资,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认定为讲师,特别优秀者,可直接申请参评副教授。认定讲师1年后,可申请参评副教授。


七、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支持政策


  1.购房补助: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学校引进的博士人才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需落户)。引进人才在师市购房的,当年起享受购房补助,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对夫妻双方同时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按就高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2.人才津贴:3000元/月,引进博士人才在管理期内按月发放人才津贴,直至3年管理期结束。
  3.其他配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发放“石河子优才卡”,凭卡享受政务服务、配偶安置、子女就学、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八、联系方式


(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其他问题联系电话:0993-205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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