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温度不知有多少度,但是刚刚好🧡

民生   2024-10-30 20:24   云南  
双向奔赴的司法温度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花山法庭  付娟

温度,是我们对物体冷热或者气候的直观感受,人类的正常体温是36度到37度之间,体温过高会对神经系统产生损害,体温过低会导致免疫力下降,无论过高或过低,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那么,我们的司法温度是多少度呢?司法的温度是双向奔赴的。带着这个疑问,我回顾了自己的工作经历,我想这些工作经历,应该可以给我答案吧! 
在综合办公室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时候,编辑的很多稿件中都会提到“司法温度”这个词,从稿件中我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司法温度”是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为困难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为夫妻和孩子挽回家庭、为企业走出困境等等之后,当事人给予办案人员的那份认可或者感谢,这份温度究竟是多少度,我想应该从当事人微笑的脸庞、感谢的语言、激动的泪水、有力的握手中可以感受到回到审判岗位后,每天面对着不同的当事人,处理着不同的矛盾纠纷,对“司法温度”这个词有了更加真切的感受和不同的体验。

作者在案件办理中做分头调解工作

“法官,请帮我看看这份材料,我可不可以来起诉。” 

“法官,我没有手机银行,诉讼费不知道怎么交纳,能不能帮我解决一下!”
“法官,我是从外地来的,能不能今天就帮我办完立案手续。”
...... 
“好的,好的,马上!”      

“好的,好的,您稍等!” 

这是我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每日听到最多的对话。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及时回应,为当事人消除疑惑、解决难题、处理事务后,听到当事人说 “谢谢” 时,我觉得当事人应该感受到了工作人员传递的司法温度。

“法官,谢谢你帮我们调解处理了纠纷,这个结果我们非常满意!” 

原告蒋某于2019年购买了曲靖市沾益区某小区的一个地上车位,后因车位被改成绿化带,蒋某便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解决车位问题,物业公司提出可以用车位费抵扣物业费,但蒋某不同意,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款,但开发商不同意退款,蒋某遂将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我没有通过直接开庭的方式处理纠纷,而是去到小区,实地了解小区的车位情况,并详细了解地上车位改成绿化带的原因。后来发现双方也不是没有协商的余地,便立即组织双方就地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原、被告双方都向我道谢的时候,我同时感受到了当事人传递给我的温度。这个温度不高也不低,我说不出有多少度,但是刚刚好。原来,司法温度是可以双向感受的。 
“法官,我要上诉,一审中你对我案件的处理我没有意见,我知道你是尽心尽力地在办。”这是原告高某在上诉前到办公室和我讲的话。结合高某的案件,我再次向高某做了判后答疑工作,但高某仍然坚持上诉,我告知高某上诉的需要准备的事项后,高某对我表示了感谢。 
原告高某夫妇于2011年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了位于沾益区某小区的一幢房屋,并与曲靖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8月,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高某夫妇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22年11月,高某还清了银行按揭贷款,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被相关部门告知房屋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暂不能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高某找到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后,为高某夫妇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高某夫妇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认为其逾期办证构成违约。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也组织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作出驳回原告高某夫妇诉讼请求的判决。该案上诉后,中院维持了原判。 
在高某明确表示要上诉的情况下,仍向我表达了感激之情,这一行为同样让我感受到了一份真诚的温度。办理高某案件的过程中,我始终以化解双方纠纷为出发点,结合案情与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沟通交流,让当事人知晓并理解法律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以一份坦诚的司法公开让双方感受公平正义,在不吵不闹的氛围下选择理性的解纷方式。
作为基层办案法官,要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彰显司法关怀和为民情怀,以亲民、利民、便民的热忱,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司法温度的同时也传递同样的温度给我们,双向奔赴才更有温度,这是我对司法温度最深刻的感受。
作者(中)案后开展法治宣传




(转自:“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审核:彭景理 吴凡 张袁毅敏

  编辑:歹丽娟

 投稿邮箱:fzynwtg@163.com

云南依法治省
关注法治云南建设,共筑法治社会,增色七彩云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