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威信县辖区高速公路
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有效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11月11日启用威信县辖区内高速公路违法抓拍设备,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抓拍违法内容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4101A)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A)
二、具体点位
1.威砚高速威信段K39+50M毕节方向。
2.威永高速威信段K0+30M四川方向。
3.威砚高速威信段K39+100M四川方向。
4.威砚高速威信段K8+600M叙永方向。
5.威砚高速威信段K0+300M叙永方向。
6.威砚高速威信段K42+300M毕节方向。
7.威永高速威信段K29+250M宜宾方向。
8.威永高速威信段K0+30M毕节方向。
9.威砚高速威信段K21+450M四川方向。
三、启用时间
2024年11月11日开始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上述点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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