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两种方式:
1.实物配租是指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收取租金;
2.租赁补贴是指面向本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含单身人员)发放租赁补贴,由其在市场上自行承租普通住房。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市户口的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以及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本市引进的人才或在本市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三等功以上或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警察、消防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
三、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标准是什么?
(一)低收入家庭。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我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3.本人及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含)。
(二)中低收入家庭。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无宅基地;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家庭在申请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含)。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1.本人实际在我市工作,本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正科级(二级主任科员)以及中级职称以下级别”;
4.申请人已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四)外来务工人员。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本人及家庭在申请所在辖区无自有房产;
3.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市登记注册企业且认购或实际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或本人实际在我市居住就业。
(五)其他。
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本市引进的人才或在本市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三等功以上或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警察、消防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四、2022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收入标准是多少?
2022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为2427元/月;中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为3646元/月。
五、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初审和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人社、民政等职能部门核查相关信息、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公示、发证。
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石嘴山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或户籍注销证明;
4.新就业无房职工还需提供大中专院校的毕业证书,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认定材料;
5.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企业注册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实际在我市居住工作的相关材料;
6.收入证明、社保查询信息、房产查询信息,车辆购置发票,营业执照等。
七、哪些人可以优先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零就业家庭;
2.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3.烈士遗属、伤病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4.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5.贫困单亲家庭;
6.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
7.消防救援一线人员;
8.可以优先的其它情形。
八、哪些人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1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不含法院判决、拍卖和因大病出售房产人员);
2.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且未退出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申请的情况。
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面积是多少?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按照实际保障人口,1人的保障建筑面积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建筑面积36平方米;3人的保障建筑面积45平方米;4人及以上的保障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核算。
十、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如无合适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或自行租房、借住的,可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十一、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实际保障人口1人的240元/月;2人的288元/月;3人的360元/月;4人及以上的400元/月。
十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小区位置和楼层系数实行差异化租金,租金收取按照实际保障时间计算。
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保障面积内1.2元/月*平方米,超保障面积为2.4元/月*平方米;
中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家庭租金标准:大武口区为3—4元元/月*平方米,惠农区为1—4元元/月*平方米。
楼层系数:五层住宅按照一楼1.0;二楼1.1;三楼1.2;四楼0.9;五楼0.7计算。六层住宅按照一楼1.0;二楼1.2;三楼1.3;四楼1.0;五楼0.8;六楼0.7计算。小高层顶楼按照0.7计算楼层系数,其他楼层不计算楼层系数;
十三、哪些人可以减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享受石嘴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一二级残疾人家庭经本人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批准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按50%减免。
十四、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一直住吗?什么时候退出?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保障期间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房产,或者户籍、人口、收入、财产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新就业无房职工最长保障期限不超过5年。
十五、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人员不得发生哪些行为?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个人住房保障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4.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现状的;
5.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7.连续3个月拖欠租金或一年内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
十六、政策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1.大武口区淮河街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216室);
2.大武口区科技信息大楼附楼3楼石嘴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3.市辖区住房保障中心及社区、街道。
(二)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0952-2097819
市住房保障中心:0952-20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