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事项
1.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2.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各地市具体事宜,请以各地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下发有关的通知、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