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客流量增高,为维护春运期间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遏制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特公告如下:
一、出租汽车运营期间应遵守运价规定,严禁擅自涨价,运营中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二、做到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安全驾驶,严禁拒载、故意绕道、途中甩客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三、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应遵守运营服务管理规定,规范服务,主动出具发票,提升服务质量。
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出租汽车在运营过程中违反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广大乘客在出行乘坐出租汽车时,一定要选择有明显标识的正规出租汽车。欢迎广大乘客加强监督投诉举报,如发现乘坐疑似非法营运“黑车”,请提供车号、时间、地点等相关视频证据,我们会第一时间登记受理,做好调查核实限期回复。
投诉举报电话:
交通运输局 0913-4610136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0913-4620887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0913-4365008
华阴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