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5日,乌鲁木齐市收获今年的第289个优良天,这也标志着我市提前36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优良天数比率79.2%(289天)”的年度目标任务。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动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环境整治,积极探索“一二三四”工作路径,频出实招硬招,纵深推进大气环境整治行动,持之以恒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乌鲁木齐蓝”逐渐成为常态,成为市民习以为常的生活本身。
今年,我市咬定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这一核心目标不放松,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务实举措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9天,同比增加18天;重污染天数5天(含1天受沙尘影响天),同比减少9天;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三项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同时,形成“两”级联动工作合力。立足区域实际,聚焦重点难点,强化靶向治理,科学制定《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将全市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细化为8个方面27项工作措施,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保证大气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统筹全市执法力量,采取“人防+技防”,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进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在聚焦“三”大结构优化调整上,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源头防控,全面开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重点工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1005.9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占比达到54.2%。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燃煤复燃现象发生。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公转铁”,甘泉堡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不断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进一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逐步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水平,14家重点工业企业签订清洁运输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坚持紧盯“四”源治理。其中,燃煤源方面,在上年度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完成了125台农(牧)业生产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工业源方面,组织25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113个“一企一策”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工后可形成年减排能力约3400吨;培育23家企业开展“创A晋B”提级改造。移动源方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机动车1.2万辆,超额12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出租、物流、环卫车辆8000余辆,占比达到76.7%。城市面源方面,督促各类施工项目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持续加大道路、堆场、工业企业扬尘管控力度,全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7%,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市民的共同期盼,也是美丽乌鲁木齐建设的应有之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始终以担当作为的奋进状态,全力完成大气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为乌鲁木齐“蓝天常在、白云常驻”再建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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