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乌鲁木齐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事   2024-11-30 16:22   新疆  


根据市委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巡察反馈会议。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第七轮常规巡察的24个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同时就本轮巡察街道(乡镇)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向区(县)党委进行了集中反馈,督促落实统筹整改责任。


反馈指出,自上次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有的统筹乡村振兴工作缺乏长远谋划,造成资源浪费、项目闲置;有的人民至上理念树的不牢,没有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有的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不够扎实有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存在短板;有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未压实,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的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实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担当尽责抓好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整改攻坚和改革攻坚相结合,把巡察持续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十届自治区党委十二次全会、十二届市委十一次全会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深层次瓶颈难题,推动巡察整改更好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抓整改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推动区(县)党委把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统筹起来,一体落实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巡察机构要建立完善整改会商机制、评估机制、公开机制、问责机制,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以整改实效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内容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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