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 险 提 示
近期,市场上有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信用资产”“金融服务”“结算”“资产登记服务”“产登”“产权登记”“产交”“产权交易”等字样的机构以及省外交易场所,未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在西双版纳州辖区范围内为企业登记备案发行融资产品,存在较大风险。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要求,切实防范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向州内企业和社会公众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云南省至今未批准设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亦未批准其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在省内开展经营活动。省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一律不得在西双版纳州辖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伪金交所”是指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的工商企业,其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相关机构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资产拍卖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企业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
三、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融资,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得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挂牌交易融资产品,不得借助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四、广大投资者要高度警惕相关风险,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选择合法渠道投资理财,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处非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2024年9月30日
往/期/回/顾
REVIEW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