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承压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5.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应聘岗位需求专业,国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http://hyit.zp.kooci.net/),在线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等)。
3.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通过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中途退出,报名费不再退返。
(3)未按时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按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淮阴工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
考核
1.考核采用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系统及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技能测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成绩将在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按照1:3的比例,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
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者,取消体检资格,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六
考察和聘用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办理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采用人事代理方式,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七
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0517-83591021
联系人:崔老师、嵇老师
八
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系人:王老师
◆ 招聘公告
◆ 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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