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至极!拘留!白云公安抓获一名侵犯他人隐私嫌疑人

政务   2024-10-21 16:28   贵州  


有人为寻求一时刺激

以偷拍的形式侵犯他人隐私
这种违法失德的行为
让人不齿
也一定会受到
法律的制裁



10月18日下午

龚家寨(云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

称:有人在女生厕所偷拍

未看清楚对方样子


接警后

民警张文军立即赶到事发地点

白云区七彩湖公园的一处公厕了解情况

报警人小王(化名)称自己正在上厕所

就听到门外有人大喊:“有人偷拍”

自己连忙出来

只见保洁阿姨在门口说自己只看到有人偷拍

未看清偷拍的人长什么样




了解情况后

民警立即开展实地排查

并通知派出所综合指挥室

调取公厕附近监控


通过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调查锁定

报警人小王的同事徐某某有重大嫌疑

民警立即带领辅警前往

嫌疑人徐某某所在处

顺利将其抓获

并在徐某某的手机中

发现另外5名与小王一样

在上厕所期间遭徐某某偷拍的

女性受害者的照片和视频


经审讯

徐某某对自己使用手机

进行偷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

徐某某为了满足自己的乐趣

在发现有女性前往公园厕所后

便尾随进入女厕所进行偷拍


面对确凿证据,徐某某承认了自己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龚家寨(云城)派出所依法给予徐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白云公安提示

广大女性朋友一旦遭遇不法侵害,首先应保证自身安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保存证据,配合警方抓捕嫌疑人,千万不要因为对犯罪分子的惧怕而不敢声张,白云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END


审核 |  秦   璐 
编辑 |  刘琬滢
投稿邮箱 |  21194614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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