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蜀黍每天喊破喉咙
到处宣传科普“帮信罪”
就怕有人上当受骗
可有的人
明知是在违法犯罪
仍然义无反顾地继续下去
2024年8月,曹某在抖音上刷到一个教做电商赚钱的视频,添加了这个视频中提供的微信后,对方便开始教曹某如何做电商赚钱。对方发了个链接给曹某,曹某点击登录后先在平台上购买商品,再高价卖出去,等到下家收到商品,曹某就可以获得收益。由于需要自己先垫付高额的本金,曹某做了两天后,就给对方说自己没钱继续做了,对方却称可以给曹某出资。接着,对方以在微信上聊天不方便为由,让曹某下载“蝙蝠”APP,双方在“蝙蝠”APP沟通关于转账的事情。
曹某把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发给对方,没过两天,对方就把钱转进曹某的银行卡,同时对方发来了一个微信收款码,曹某再把钱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出去。
一开始,曹某并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可是后来,自己明明没有再购买商品,对方却仍然往自己的银行卡里面转钱,且金额上万,曹某细细想来,觉得这是不正常的。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帮助对方“洗黑钱”,而“洗钱”是违法犯罪的。曹某却并没有停止,依然继续帮对方转移资金。
每次帮助对方转账,曹某都会获得一笔“好处费”,于是生活拮据的曹某,选择继续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利。直到9月底,曹某的银行卡被冻结,双方的“交易”才停止。在此期间,曹某从中共获利3000余元。现已依法对曹某刑事拘留。
赚钱的方式有很多
但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警察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远离“帮信罪”
不做“工具人”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什么是“两卡”?
“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两卡”不仅限于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还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两卡”犯罪涉活动主要包括哪些?
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2.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3.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什么是“帮信罪”?
(一)构成帮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即,帮信犯罪人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有:单处罚金;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帮信罪,除“牢狱之灾”“前科烙印”与党政处分外,其他方面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1.个人征信
针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例如,帮信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有关银行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2.出境受限
针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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