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毕节市教育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审 | 赵温社 二审 | 胡家瑾
编辑 | 徐文礼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毕节市教育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审 | 赵温社 二审 | 胡家瑾
编辑 | 徐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