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提升鹤岗市城市文明水平,培养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和行为,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近期开展对不规范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行动,特发此通告。
整治内容包括:
一,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和地点停车的违法行为。
二,在人行道上不按停车位停车的违法行为。
三、停车时不按箭头所指方向停车的违法行为。
四、在人行横道、绿化带、公交车泊位、消防通道、网格线区域、学校门前等禁停路段和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内停放的车辆。
五、长期违法停放的“僵尸车”、报废车等。
六,其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号召全市市民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