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政务   2024-10-18 20:45   黑龙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黑龙江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0月18日向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副组长马健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王兴柱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维元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要求,鹤岗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精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督察强调,鹤岗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市委书记王兴柱表示,鹤岗市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将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见底见效。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抓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有力的行动,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单化管理、专班式推进,做到件件改到位、事事改彻底,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提出阶段目标,限期整改落实,坚决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督察指出的问题全部纳入“四个体系”,做好跟踪问效,标本兼治抓好整改,以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合格答卷。

反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我市各县区设分会场。


来源 鹤岗新闻联播

记者 滕新桃 王欣竹 隋利秋 夏巍峰

编辑 刘锐

编审 吕莹

监制 周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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