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法学专业招生简介

教育   2024-06-04 16:15   浙江  

学院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是学校的二级学院,成立于2017年12月,由原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院以“厚德重道,经世济民”为院训,践行“担当·合作·创新·有为”的院风,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传承和弘扬越商精神,秉承“精英化教学、精品化专业、精细化管理”的办学理念,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品德优良、能力卓越、法商融合”的经济、管理和法律人才支撑。目前,全院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计2650余人,教职工130余人。

法学专业介绍

专业介绍概况

法学专业坚持全员育人和全程育人的理念,拥有一支既有较高学术水平,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并实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法律系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和浙江省社科规划办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近20项;在《中国土地科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研究成果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及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二等和三等奖等多个奖项。主持省级新形态教材、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多项省级教改项目。
专业特色介绍

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导向,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将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建设的核心环节,构建了立体化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和模拟法庭、非诉讼法律业务演练实验室和法律诊所等校内实训基地。

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高,公务员考试录取率高,研究生升学考试录取率较高。在学科竞赛方面,法学专业学生先后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二等奖和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竞赛辩论赛一、二、三等奖等多个团体奖项;获得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竞赛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和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竞赛论文比赛一、二、三等奖等多个个体奖项。在学生科研方面,先后获得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等多个科研项目。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具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专业领域内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的复合型、职业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师资力量

高水平的“双师型”师资:拥有一支既有较高学术水平,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并实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近90%。同时,聘任一批来自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专家为客座教授。

更多相关报考信息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考条件如有调整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文件。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绍兴文理学院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学院发〔2015〕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法学类专业总学费为8100元,分3次收取,每次2700元。所有学生通过统一的支付平台缴费。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法学专业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政治 外语 民法


报名及考试

1.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

9月初,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浙江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内按要求输入考生报名信息及志愿,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时间和方法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考试时间

成人高考一般在10月中下旬,考试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录取与入学

1.录取

录取工作一般在12月中下旬,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安排和规定,最终以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和政策为准。

2.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报到注册。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毕业与学位

1.毕业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学制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所获总学分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可获得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学位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申请和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相关招生咨询

0575-88341928 商学院(法学院)汪老师

0575-88318300 商学院(法学院)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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