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
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中有奖举报工作
京口区应急管理局扎实开展
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
报告奖励专项工作
公布5起安全生产奖励典型案例
▼▼▼▼▼
一、社会公众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月,京口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镇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具体违法行为。经查,该公司一名动火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京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规定,京口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奖励举报人1000元。
案例二
2024年7月,京口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镇江某装备有限公司存在多项具体违法行为。经查,该公司未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检查,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两家承包方均存在高处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京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3家分别予以立案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规定,京口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0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三
2024年5月,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陈某某发现外包单位的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存在引发高处坠落的风险。陈某某立即向安全员进行了汇报,安全员立即下令该外包单位停止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公司按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陈某某给予现金奖励500元,并内部通报表扬。该公司今年已发放安全奖励18万元。
案例四
2024年3月,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员工张卫东发现:焖渣车间钢渣打水冷却时,造成大量水蒸气从除尘罩溢到厂房内,导致厂房顶部水蒸气集聚,遮挡行车视线,影响车间内吊装作业。张卫东立即向车间领导报告,车间领导迅速采取措施,在厂房顶部加装可远程控制的活动天窗,有效减轻了潜在风险。公司按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张卫东500元现金奖励,并内部通报表扬。
案例五
2024年7月,诺贝丽斯铝业(镇江)有限公司熔铸机械维修技术员丁力发现熔炼车间的料球提升链条变形,存在加料时在炉内遇到高温有断裂的重大风险。丁力立即通过电话和微信发图片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告,叫停生产作业。公司按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丁力积分奖励,兑换相应奖品,并对该员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肯定,并内部通报表扬。
来源:京口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何冰
校对:赵静
审核:杨佩佩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社会共治 人人尽责
同意点个赞!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