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是指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按照选举法规定,公民只要依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到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即凡在公历2006年12月28日零时前出生的,均属已满法定年龄),享有政治权利,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本次选举代表的选举日确定为2024年12月27日。按照法律规定,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15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7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请各位选民安排好自己的生产和工作,积极参加本次选举活动。
选民在选举日(2024年12月27日)凭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到所在选区指定地点,按规定的具体时间参加投票选举。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经选区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等形式委托不是候选人的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或选举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