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来了!

时事   2025-01-02 11:27   湖南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办法》提出,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根据《办法》,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和居住证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由地级市城市燃气企业供气的,对其免收天然气价款的额度,每户每月不得低于4立方米;由县(市、区)级城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免收天然气价款额度由市州发改委确定,但免收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


来源丨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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