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异样;如果,你是人民教师,在教学时感受到未成年人的变化;如果,你是社区工作者,在家访时看见未成年人的无助……请你多问几句,多看几眼,多做一点,带给他们正义的力量,阻断罪恶,照亮暗夜,光明未来!
(以上场景均为演员扮演)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被害人小A(女,14岁)父亲与朱某关系较好,朱某经常会到小A家与其父亲喝茶聊天。朱某利用小A父亲外出之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哄骗、威胁手段对小A实施多次猥亵,强行发生性关系。某日小A母亲发现小A内裤异样,经询问,小A说出遭朱某性侵一事。当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立即对朱某实施抓捕,朱某对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法院审判,判处朱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案例二
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苏盐城某小学老师A某利用自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身份,对3名学生实施了共计20次强奸犯罪行为,对包含上述3名学生在内的15名学生实施了230余次的猥亵犯罪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A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例三
被告人陈某某(男,36岁)与被害人小琴(女,9岁)系继父女关系。2017年9月某日,母亲将小琴接到北京,并在继父陈某某居住地附近的学校上学。小琴每周一至周五住校,周末回家和继父、母亲一起生活。小琴的母亲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在外居住,大概每两周回去看望小琴一次。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间,陈某某趁小琴的母亲不在,多次将小琴从独住的卧室拉拽到自己的床上实施奸淫行为。小琴因为害怕被陈某某殴打,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后母亲在与小琴聊天中,无意间得知小琴和陈某某同床睡过,遂再三追问,小琴才哭着将被继父欺负一事告诉母亲。2018年2月,小琴母亲思来想去,最终选择报警,后陈某某被抓获。
经审理,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我们该如何防范
熟人性侵呢?
2.除非爸爸妈妈知情并允许,否则不要和某个“熟人”单独相处(陌生人更不行哦)。
3.尽量避免独自外出,若有人强行拉我们去人少的地方,及时呼喊求救,并寻找合适的机会跑到安全地带。
4.遇到伤害,并被威胁要保密,不管TA是谁,都别听,一定要勇敢的把这件事告诉自己信任的人,并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YUN NAN PU FA
转自|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审核| 吴宗春 李云林
编辑| 陆 敏
校对| 孙 琛 闻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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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云南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