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海上为父追凶”案,肇事船主一审获刑13年

时事   2024-12-30 16:13   江苏  

12月30日上午,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山东姐妹海上为父追凶”案在海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的第二次开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姐妹俩的代理律师付建处获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13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12月30日上午10时40分,法院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13年。付建称,受害者家属认为,孙某某和船员所犯的应是故意杀人罪、非法捕捞罪、包庇罪或者他们为共同犯罪,“此次宣判的罪名和量刑都和她们预期的相差甚远,因此姐妹俩当庭表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姐妹俩也当庭表示上诉。”



据此前媒体报道,2021年5月9日晚,刘姗(化名)的父亲和另一名远房亲戚驾驶小艇出海,到第二天凌晨仍未返回,他们的小艇3天后被冲回岸边,而二人尸体也在多日后先后被确认发现。小艇上,有多处疑似碰撞痕迹,这让刘姗始终坚持认为父亲是在海上发生了碰撞而遇难的,为此,刘姗和家人曾表示会拿出50万元悬赏金替父追凶。


2023年5月,一名男子找到刘姗,自称事发时就在与其父亲发生碰撞的那艘船上,在得到会收到部分悬赏金及被谅解的承诺后,该男子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自首,撞击刘姗父亲所驾快艇的渔船及船员信息也浮出水面。


事发近3年后,3月28日,该案在山东烟台海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对方渔船的船主孙某某提起公诉。孙某某在庭上承认发生碰撞,碰撞发生后,他曾经告诉另外5名船员不要将此事说出去,包括对各自的老婆孩子都不能说。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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