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方案

政务   2024-10-09 19:0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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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立法后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的要求,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方案》进行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于2003年1月10日,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30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并施行至今。

《规定》施行以来,在加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调整,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的要求,需对《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

本次立法后评估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并按照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进行,为做好《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规定》的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规定》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立法后评估意见。通过评估分析《规定》的合法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内容,更好地总结立法工作经验,发现立法工作的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评估组织

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由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并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开展具体评估工作,成立《规定》立法后评估小组。

三、评估内容

本次《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通过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定》的立法质量与实施效果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对《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评估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即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

(二)合理性标准,即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是否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立法目的;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协调性标准,即政府规章与同位阶的立法是否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互相衔接,要求建立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备。

(四)可操作性标准,即规定的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

(五)规范性标准,即立法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政府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

(六)实效性标准,即政府规章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的立法目的。

五、评估方法

立法后评估将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和相关立法比较分析等评估方法完成。

(一)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征求社会公众对《规定》的意见。

(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规定》实施情况,听取和收集各方意见。

(三)召开座谈会:针对《规定》的实施情况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规定》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施情况、效果和问题。

(四)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行政法、消防等领域相关专家进行立法后评估专题论证会。

(五)相关立法比较分析:通过相关文献、法律法规检索分析,将《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上位法以及同位阶相关法比较,分析其合法性、协调性等。

六、评估步骤

《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评估准备阶段

1. 成立评估小组:由评估机关相关人员、受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相关人员成立评估小组。

2. 制订评估方案: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的要求,制订评估方案。

3. 制订调查问卷、调研提纲:结合《规定》立法后评估的需要,制订评估调研提纲、调查问卷等。

4. 其他评估准备工作。

(二)评估实施阶段

1. 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献资料收集和分析:对《规定》涉及的法律法规、文献资料、实务案例等进行检索、收集和分析。

2. 问卷调查:结合《规定》立法后评估需要,制订评估调查问卷,通过“广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调查问卷,征求社会公众对《规定》实施情况的有关意见。

3. 实地走访调研:根据评估需要确定走访调研对象,并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了解《规定》实施情况,听取和收集各方意见。

4. 召开座谈会:组织相关执法人员等针对《规定》的实施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规定》在日常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5. 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行政法、消防等领域相关专家参加立法后评估专题论证会,对《规定》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完善建议等进行研究讨论。

6. 对前述收集汇总的相关资料和调研、座谈、专家论证会收集的意见等,进行分析,得出初步结论。

(三)评估结论形成阶段

1. 根据评估实施阶段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收集的资料及意见,结合评估标准对《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进行全面评估,起草立法后评估报告初稿。

2. 召开论证会议,对评估报告的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针对《规定》立法后评估,形成最终评估报告。

3. 将评估报告全文报送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汇总审核后报送市政府。




▌来源: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编辑:杜素敏

▌校对:王彩彩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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