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Spontaneous Human Combustion)是一种超常现象,指一个人的身体没有与任何火源接触的情况下,体内自发性地燃烧,直至尸体局部毁坏甚至完全化为灰烬,但周围的易燃物(包括可燃物品)却不会被引燃的现象。
人体自燃在中古世纪一直被视为上帝的惩罚或巫术。遇害者与一般火灾中的死者有颇大的分别,普通火灾中的死者即使在猛烈的大火中,只会是外层皮肤烧焦。而自燃的死者往往会烧得只剩下四肢未端,骨骼及内脏都会化为灰烬。但尸旁的家俱和墙纸只有轻微损毁,明显与一般火情不同。
更奇怪的是,这样大火邻居却通常不会发现,死者更不会发出求救,在多数案例中死者多是独居老人、体型肥胖、酗酒。另外,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通常会被一层湿润的油烟覆盖,残留难闻气味。
1953年,在英国著名文学家狄更斯出版的《荒凉山庄》中,象征邪恶的废品收购商人克鲁克以莫名的自燃结束了生命。
然而人体自燃究竟是上帝的惩罚,还是大自然又一不为人知的奥秘,又或者是杀人焚尸的凶手妄图逃脱制裁的障眼法呢?
历史上的人体自燃事件
关于人体自燃最早的有充分证据的个案,是法国人雷尔于1830年的一篇有关人体自燃的论文,记录了1673年巴黎一名嗜饮烈酒的贫妇,一天晚上睡觉后神秘地自燃而死,被发现时只遗下头部和手指,其余部份则烧成灰烬。
在1776年10月的罗棱萨学报上,一个名叫巴塔利亚的医生(Dr. John Bentley)发表了他曾为一个少数自燃案例的生还者治疗的记录:
“一天,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姊夫家中祈祷时,突然着火焚烧。目击者说贝多利独自在房中祈祷,过了几分钟,突然传出教士痛苦的呼叫声,家人察看时,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被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
次日,他被送到巴塔利亚医生处检查,医生发现他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肩膀至大腿的皮肤同样损伤严重,最严重的右手,更是已经开始腐烂。
在四天的治疗里,贝多利一直发烧,全身抽猝,不断呕吐,陷于谵妄状态,最后在昏迷中死去。最可怖的是贝多利在死亡前已发出腐肉似的恶臭,而且有虫从他身上爬出来,他的指甲也脱落了。奇怪的是,他的衬衫虽然烧成灰烬,袖囗却完整无缺,衬衫和肩膀间的手帕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帽子完全焚毁,头发却一根也没有烧焦。
一个相当著名的案例发生在1951年的佛罗里达州圣彼德,当事人名叫玛丽·H·里瑟太太(Mrs. Mary.H.Reeser),1951年7月2日房东卡本特太太(Mrs. Pansy M. Carpenter)转交一封电报给她的寡妇租客里瑟太太,却发现房门的把手莫名地发烫,在两名油漆工人的协助下,他们打开了房门,发现房内布满浓烟,热力不断涌出。
后来,消防员到达检查现场,发现地板上有一处直径四尺长的烧焦痕迹,而原有一百七十五磅的里泽太太,只剩下不到十磅的残骸,包括一个烧焦了的肝脏、一只仍然穿着鞋的脚、一个缩小的头颅和一堆灰烬,四尺以上的天花和墙壁都铺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四尺以下的则没有。
除了里泽太太所坐的椅子及旁边的茶几外,其余家俱并无损毁,一份在不足一尺外的报纸更安然无恙。
里瑟太太
这个案子是一个重要案例,因为它是首宗以科学方法去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包括FBI、病理学专家、研究种火的专家及当地消防部门都介入了调查。在之后的调查中,他们否定了漏电、涉及化学剂、闪电、自杀及谋杀等可能,最终当局也承认调查失败。
里瑟太太的墓碑
1949年12月15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53岁、名叫科特里斯的妇女在家中被烧死了。
曼彻斯特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那具不像人形的可怖尸体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可是房间内的物体却没有遭到破坏,而且壁炉也未曾使用过,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种。美联社报道说:“该妇人在燃烧时一定像个火球,但是火焰却没有烧着她家里的任何木料。”
2013年,据印度媒体报导,一名叫拉胡尔的男婴,出生在印度廷迪瓦南村,在他身上已经经历了4次自燃现象。
男婴的母亲表示,拉胡尔之前就曾遭受过类似的伤害,第一次自燃发生时,出生才刚9天。她指出,事故之前拉胡尔身旁并没有易燃物。拉胡尔的爸爸是农场工人,他说,每个人都以为他们自己放火烧小孩,把他们赶离小区,他们一家因为儿子的病已经一无所有了。
经过医生的检查发现,拉胡尔的皮肤会释放出某种易燃气体,即便没有外在因素影响,也容易起火燃烧。他的第4次自燃,导致头部、胸部严重烧伤,被送往加护病房,目前状况已稳定。医生说,未来将考虑在他身边放置水桶以便救火。
2010年12月22日消息,一年前的爱尔兰76岁老人Michael Faherty 因烧伤死于自己家里事件终于有了官方的说法:人体自燃。这是首例官方认可的人体自燃事件。
当时法医在鉴定尸体时发现,在人体外部没有发现明显的火源,似乎火焰是从Michael Faherty 身体内部引起的。更神秘的是,大火只烧掉了人体,而没烧掉任何家俱。
关于人体自燃的科学调查
最早对人体自燃现象进行系统科学调查的人是德国化学家贾斯特斯·冯·莱比锡。他一共检验了大约50个人体自燃案例,并指出就算把解剖样本存储在浓度为70%的酒精里,这些样本也不会燃烧。
哪怕是给老鼠注射乙醇(酒精),老鼠也不会着火。莱比锡的实验证明酒精与人体自燃之间几乎不存在因果关系,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
1961年,伦敦验尸官加文·瑟斯顿在《法医月刊》上发表论文《人体的异常自燃性》,对人体自燃提出了一种假设。
该理论认为,少量外部火源例如一枚燃烧的烟头会烧焦人的衣物,令皮肤绽裂并释放皮下脂肪,脂肪反过来又被吸入燃烧的衣物,把衣物变得像烛芯一样。
只要有燃料,这样的燃烧就会持续。动物实验证实了这一假设,实验结果与在人体自燃现场采集到的证据吻合。
一般的人体都在脂肪和其他化合物中存储着足够的能量,能支持人体的充分燃烧;就算是很瘦的人,其组织里也储存有不少脂肪。
这些脂肪一旦被燃烧的衣物加热,就会通过毛细作用进入衣物,这很像烛蜡(最初的烛蜡正是采用动物脂肪制作的)通过毛细作用流入烛芯,从而源源不断地为烛芯燃烧提供燃料。
通常,到达250℃时人体脂肪才会燃烧,但如果让人体脂肪溶化,那么它在室温下也能在烛芯上燃烧。瑟斯顿拿纱布包裹的脂肪做实验,发现火焰热量能够溶化人体脂肪,产生像蜡烛一样的持续燃烧。因此,瑟斯顿的理论被称为“烛芯效应”。
1986年1月,英国广播公司在其夜间新闻中演示了“烛芯效应”。第二年,英国肯特郡警员克鲁顿运用“烛芯效应”来解释福克斯顿(肯特郡东部港市)的杂务工巴里·索丹之死。索丹被烧焦的遗骸在他的大部分未遭损坏的公寓里被发现。克鲁顿推测,在燃烧过程中液化的人体脂肪加速了火的燃烧。
“烛芯效应”似乎已成为对人体自燃的公认的解释。然而,有人指出,自燃者所穿的衣物很快就会被烧掉,不可能留下“烛芯”,而烧毁一具人体的燃烧至少要持续12小时甚至更久。人体自燃现象与这样的燃烧相去甚远。
1998年8月,英国广播公司又在节目中称人体自燃现象可用常规手段来解释。在这个节目中,来自于爱丁堡大学的专家道加尔·德里斯达勒在回热炉中的500℃条件下加热一根动物骨头。他向观众保证,6小时后这根骨头就会化成灰。但是,当德里斯达勒在加热8小时后检验这根骨头时,它依旧完整。
当时,来自英国一个专门研究机构——“火情研究站”的专家斯坦·埃姆斯也在这个节目中出现,他负责演示一把木架扶手椅如何会轻易被火烧毁。
电视评论员当时说,火很容易把人体烧成灰,或者把一把弹簧椅子烧得只剩弹簧。然而,节目中,在一个实验舱中烧了长达6小时后,椅子却大部分完好,只有一部分靠背和扶手被烧焦。
事实上,点燃一把可燃的扶手椅根本不能与点燃一具水分很重的尸体相比。尽管如此,该节目最终还是宣称人体自燃之谜被“最终破解”。
有科学家对此不满,决定寻求真相。他们发现,如果人体细胞处于饥饿状态(例如在患慢性病期间,或者在健身房里锻炼后,都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肝脏里的代谢分子乙酰辅酶A会转化为乙酰乙酸盐,后者如果脱羧基就会变成丙酮,而丙酮具有高度易燃性。
一系列原因可导致丙酮在人体内形成,包括酗酒、高脂肪低碳水化合物饮食、糖尿病甚至出牙等。
受此启发,科学家把动物软组织放在丙酮中浸泡,然后用浸泡过的软组织做成人体模型,穿上衣服后点燃,结果这些软组织半小时内就化成了灰,剩下的残骸是一堆冒烟的灰烬和凸出的肢腿,简直和人体自燃的遗骸照片上的情形一模一样。
科学家还推测,人体下肢之所以能保留下来,是因为下肢上累积的丙酮太少。人体自燃的可能原因首次得到了实验证明。
关于人体自燃,还有其他多种假说。比如一种理论认为,高能粒子或伽马射线再加上受害者的易感性(例如血液中酒精含量增加),可能激发人体自燃的最初反应。这一过程可能无需外部氧来扩散火势,原因是它可能并不是氧化还原反应。
总之,人体自燃是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300多年来有记录的全球人体自燃案例总共大概有120~200个。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