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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审批重建
2024年9月26日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州委委书记反映危房存在安全隐患,重建难的问题。
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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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喜洲镇对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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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家中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居住,要求拆旧建新”的问题。
经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核实,您系喜洲镇寺里村委会16组村民,您户现在村内住有一层砖混结构2间57.2㎡住房,2024年4月您户向寺里村委会递交住房拆除重建申请。您户所申请拟建位置位于洱海流域保护缓冲区,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2023年)第四十五条规定,“生态保护缓冲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房屋确需修缮加固或者危房拆除重建的,应当经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您户拟建位置位于喜洲镇寺里村委会中和邑村16组,结合《大理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和邑村列入该规划重点示范村,目前对中和邑村一切修缮加固、危房拆除重建、风貌改造等建设规划暂停审批工作,因此暂时无法受理您户住房拆除重建申请。待中和邑村全面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工作后,您户可依法依规按要求报批。
您户目前住房困难问题建议采取申请公租房或租房等方式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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