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新进展,高空抛物的周某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10月21日,受害人小娄的家属称:“这个结果在意料之内,但听到核准死刑的消息还是忍不住地流泪。”2023年6月,28岁女子小娄从外地来长春探望朋友,她在红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经查,抛砖者周某曾多次高空抛物。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高空投掷砖头者周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据悉,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后续又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两次投掷均有人被砸中。经法医鉴定,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至于其高空抛物的原因,周某曾供述:“我活着没意思,想要跳楼,但是跳楼时又害怕”“想死不敢跳楼,所以想扔砖头砸死人,砸到谁算谁,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执行死刑”。此前的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10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小娄家属处获悉,“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已有新进展,法院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家属表示,这个结果在意料之内,但听到核准死刑的消息还是忍不住地流泪。希望判决结果能给这类事件一个警示,他们后续也将继续追究物业等相关方的责任。
长期以来,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因为“一时冲动、心存侥幸”等各种原因,此类行为仍时有发生。
扔花盆砸中楼下小车,获刑!
近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今年年初,被告人陈某在家中饮酒后,行至其居住小区的三楼平台,将平台上的花盆扔向楼下,致停放在该楼楼下的两辆汽车受到不同程度毁坏。两名被害人发现车辆被损后报警,后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近日,四川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今年4月12日,被告人巫某在家中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阳台外,引燃14楼徐某家晾晒于阳台外的棉絮,继而引发大火,造成徐某受伤、家中财物受损。同时,火灾造成12楼、15楼邻居家财物受损。案发后,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巫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近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2024年5月,王某购买某小区二手房后,联系上收废品的潘某。潘某同意收取王某清理费400元对其房屋进行清理。潘某上门清理房屋时,为图省事,多次将清理的衣柜木板、木架、衣架、衣服等杂物从五层阳台扔至楼下。其间,有居民使用楼下共享单车时差点被杂物砸到。后小区居民拨打了报警电话,潘某被民警查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践中,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大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如果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财物受损,可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
高空抛物的行为
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愿逝者安息
悲剧不再发生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整理自极目新闻、齐鲁晚报、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顶端新闻、羊城派、极目新闻、荔枝新闻、东方网、深圳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