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高蒙申请悬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一年以内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邓忠勇
身份证号码:5103221962******19
家庭住址:四川省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7楼1号
执行依据文书号:(2020)云0321民初818号
执行案号:(2021)云0321执786号
执行标的:408200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邓忠勇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邓忠勇,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全部义务、达成和解的、采取拘留措施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 5000 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自行支付),悬赏公告在法信悬赏执行平台进行公示。悬赏期限:1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举报电话:刘法官 19187480702
悬赏执行员 13668743159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内容来源: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马龙生活网(转载请注明)
▍爆料/商务合作:mal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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