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发布
高青县2024年租赁型人才公寓报名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我县华润租赁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结合实际,现将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范围
1、高青县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新到我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并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才分配(需在2019年11月21日之后首次在高青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
2、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全日制专科、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按照研究生学历招录的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研究生学历申请人才公寓;
3、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高青县无住房(不包含宅基地)。
二、申请及分配程序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于2024年11月11日前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高青县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承诺(附件3);
4、申请人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学位证书、人才称号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高青县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附件2);
7、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人才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8、初审意见公示材料(复印件及公示照片)。
三、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和租金费用
(一)房源情况。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位于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高青县实验中学南门对面),目前房源共206套,主体建设已全部竣工,室内基本配备床、床垫、床头柜、沙发、茶几、书桌、椅子、电视柜、吊柜、窗帘、壁橱、浴霸、空调、鞋柜等家具家电,达到分配入住条件。具体房源信息见房源明细表(附件6),若申请人数较少,本次实际提供房源数量可进行调整。
(二)租金费用说明。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免租金;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不含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未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和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高青县市场平均租金9元/月·平方米)。以限定租金租赁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项目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收取。
四、其他相关政策
五、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住建中心4楼423室。
3、咨询电话:0533-6987076
高青县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高青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