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悦府二期爆燃事故后续:赔偿事项尚待确认,死者家属要求开具无责任证明书

教育   2024-12-17 08:08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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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深圳湾悦府二期(别名:柏瑞花园)的一高层住宅发生爆燃事故。根据通报,截至11日18时,明火已扑灭,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

界面新闻记者从悦府二期业主处获悉,死者是29C的一位女性住户。死者家属告诉记者,死者曾在11日下午2点45分向家属求救,称她当时被东西压住。家属随后联系了物业,物业称马上派人处理,但房门打不开。12月11日晚上六七点,死者家属收到通知前往医院。

12月14日,界面新闻了解到,家属想让有关部门给死者出具一份无责任证明书,并做一个遗体告别仪式,然后进行火化,希望死者能够尽快安息,但有关部门首先需要对死者进行尸检,弄清死者的死亡原因,但家属认为,尸检是对死者的第二次伤害,不能接受,拒绝尸检。双方一时陷入僵局。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律师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家属所说的无责任证明,即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即他杀还是自杀的证明。”

由于死者属非正常死亡,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殡仪馆要见到公安机关全力调查后出具的死亡证明才能火化。该死亡证明要附有死因调查报告。而尸检通常是调查死亡原因的手段之一。

“尸检”全称叫“法医学尸体检验”,是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死手段、死亡经过,判定自杀还是他死的重要侦查手段。按时间先后顺序分为现场尸体现勘验、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三个有密切关联的步聚。

“但并不是所有的尸检都需要尸体解剖才能查明死因。”万淼焱表示。

万淼焱解释称,对死因明确、且家属没有异议同意签署书面意见的非正常死亡尸体,以及死因明确的未知名尸体一般不需作尸体解剖。经初步调查、勘验,不能确定死因的,或者家属强烈要求解剖尸体,或者公安机关在重大、疑难、复杂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认为有解剖尸体必要的,经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决定对尸体进行强制解剖。在这种情形下,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公安机关在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死因鉴定时,应当商请检察机关派员到场,并邀请死者家属委托的律师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公民到场见证。

“作为律师,我完全理解家属不同意尸检的心情。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也存在一些过度尸检的情况,并且尸检报告中所附的相关照片,无一不对家属造成极大的心理冲击。”

事发时的视频显示了死者的坠楼过程,其直接死亡原因可以明确为高坠伤所致脏器破裂而亡,但如果需要进一步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万淼焱律师认为确实需要经过尸体解剖才能确定。

据了解,现在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在试行“虚拟解剖”,就是在尽量不破坏尸体的情况下,利用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等计算机及医学影像学技术获取人体或尸体内部结构和器官组织的图像,再通过再通过计算机重建技术构建完整的人体或器官解剖学的三维立体图像从而达到探测损伤、病变等目的为判断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提供依据和方向。

“拥有这些技术的第三方科技公司,大都集中在深圳。死者家属与警方沟通好,或者可以采用此高科技手段,在不对死者进行解剖的情况下,完整查明死因,为后续的案件办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好基础。”万淼焱说。

事故原因是本次事件的关注焦点之一,通报称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新京报》,现场救援人员介绍,经初步排查,起火点位于该住宅楼28层C户附近,因燃气爆炸起火。过火楼层主要为27层至31层,每层C户与相邻的D户受爆炸影响较大。

悦府二期的业主告诉记者:“28B的住户在事发前一天和当天都报过警,称闻到燃气味道,希望派人处理。燃气公司派人过去检修,但没检修出问题。

记者了解到,悦府二期的开发商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物业为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气供应公司为深圳燃气。

事故发生后,华润物业对悦府二期住户进行了转移安置。深圳燃气派了工作人员和抢险车辆到达现场勘查、检修。

对于事故的最新情况,记者曾在12日下午致电悦府二期所在的粤海街道办,对方称需要商议后再作回复。截至发稿前,对方尚未回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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