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七章对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有关情况做出了规定。
定义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性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哪些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可以设立党委: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金融监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职责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
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
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二
党组与部门党委、地方党委、机关党委七个方面的区别
党组与地方党委、部门党委、机关党委都是党的组织形式,但存在较大区别。
1、从性质上看
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财政部党组。
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公安部党委、中国人民银行党委。
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如河北省委、廊坊市委。
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如财政部机关党委。
2. 从地位作用上看
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部门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本地区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机关党委: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3. 从产生方式上看
党组: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
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
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从权力来源上看
党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授权,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
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上级单位党委授权,向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授权,向党的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授权,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5. 从成员产生上看
党组: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
部门党委: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
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6. 从职权职责上看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
部门党委: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
地方党委: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
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7. 从相互关系上看
党组:一般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
部门党委: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领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
地方党委:领导由其批准设立的党组和部门党委的工作。
机关党委:受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委的领导,受本单位党组的指导。
转载自:共产党员网
编辑: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