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更多新鲜事
关注浙江在线视频号
大家都关注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吴丹
责编:翁宇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更多新鲜事
关注浙江在线视频号
大家都关注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吴丹
责编:翁宇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