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进行路检路查工作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羊幼崽,便第一时间与森警大队取得联系。经森警大队民警检查发现,该岩羊幼崽身体十分虚弱且腿部及眼部伤势较重,尚不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为防止伤口进一步感染,民警立即对其伤口进行了消毒,并用纱布进行了简单包扎。
经过为期两日的精心照料,目前,该岩羊已基本恢复活力。但因其眼部受伤严重,10月1日,民警将该岩羊送至吉隆县珠峰救助站进行进一步的专业治疗,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自然。
下一步,吉隆县公安局将继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保护动植物 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