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孩闯大祸!吴江家长注意!

时事   2025-01-31 12:26   江苏  


大年初二
又是因为这种行为
一男孩闯大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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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记者从资中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相关部门在此提醒,污水井、化粪池和下水道当中,都会产生一些可燃气体,当遇到明火时,会引发爆炸节日里,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这些地方,孩子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在家长的监护下进行,避免意外发生。



注意!
今年吴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有调整!

调整后的最新禁放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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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查看更多)

如小伙伴们有燃放意愿
请到禁放区域外燃放
但要按照燃放说明安全、文明燃放
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
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
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内





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非禁放区内





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

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七)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需购买烟花爆竹的,请到非禁放区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非法运输、燃放),12350(非法销售、储存)。






在欢庆之余
我们不能忽视燃放烟花爆竹
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城市环境
保障您和家人的
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
请您继续遵守禁放规定
参与禁放监督、支持禁放工作

融融再次提醒大家

烟花固然美丽

安全始终第一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苏州发布

◆编辑:张慕娟
◆责任编审:刘弋 付栋栋 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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