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安排。在我市经营地板、瓷砖、成品门窗、涂料、墙板、厨卫水暖设备、集成吊顶、墙纸、生活家具(含定制)等10类商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满足《通知》相关要求的市场主体,均可向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申请参加活动,具体要求及报名所需材料见《通知》。下面针对《通知》内容中常见问题进行解答: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建筑市场:0454-5791217房屋(含佳木斯地区以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前,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政策适用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补贴商品最终实付金额的20%享受一次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每户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类别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以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一套5000元沙发为例,按照20%的补贴标准,即可申请1000元补贴,如购买一套1.5万元沙发,因每件类别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故可以申请的补贴金额为2000元,如消费者同时又购买一张餐桌,因每户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因沙发与餐桌均属于生活家具,消费者已经对购买沙发申请了补贴,故不能再对餐桌申请补贴。消费者购买了同一种类的多个商品,建议选择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申请补贴。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是在建三江范围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名阶段需提供《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活动准入市场主体申请表》、《信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补贴审核发放阶段提供12月6日至31日产品采购、入库、销售明细;市场主体绑定的收款设备账户在12月6日至31日的银行流水明细;市场主体在12月6日至31日销售商品应开具的有关票据(消费小票、商品发票、收货佐证等)。云闪付APP收款或POS机收款,云闪付APP收款功能属于国家和省、市关于支付便利化服务中的要求,由市场主体自己选定银行或支付机构办理,具体服务费率由市场主体和银行或支付机构自行协商。收款POS机使用银行、银商都可以,无具体限制。补贴金额无需市场主体垫付,消费者持相关材料自行申请。4.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向消费者提供补贴申请材料时的注意事项。市场主体报名参加活动使用的名称、收取消费者货款的名称、开具发票的名称均应一致,抬头应为消费者姓名,商品发票需在备注中写明送货地址,送货地址应与消费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坐落一致。5.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同时销售多个种类的商品时,应如何开具发票。以同一市场主体同时销售成品门窗和生活家具为例,如消费者在同一市场主体同时购买两类商品,建议商家提示消费者根据两种商品价格分两次支付,市场主体针对商品种类分别开具发票,消费者分别申请补贴。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应由参与的市场主体先行扣回补贴资金,并按期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程序退还。1.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商品时可通过哪些方式支付?近期云闪付APP将开通补贴申请入口,消费者可通过补贴申请入口,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目前正处于市场主体报名审核阶段,可关注佳木斯市住建局公众号“佳木斯住建”,我局将通过公众号公布市场主体的名称、经营地址、商品种类等信息。大型家居建材商场正在组织商户报名,消费者在商场选择商品时也可获取相关信息。消费者购买商品使用的银行卡、发票抬头、不动产权证书、收取补贴的银行账户姓名均需一致。发票备注的收货地址需要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坐落一致。具体政策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为准。附件1: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活动市场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