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昌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有“形”之为、有“感”之举、有“效”之策,着力推动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走深走实。成功创建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融入民族工作全过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工作,统筹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十场千人”大宣讲活动,“一把手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引领各族党员干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堡垒。三是健全机制体制。召开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将民族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和督查巡察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民族工作格局。
坚持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一是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把培育示范典型作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的有效途径,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模范评选推荐工作。近年来,培育打造省级示范单位11个,市级示范单位25个,命名县级示范单位39个,以及6个省级创建示范单位、5户示范家庭和4名先进个人,巩固深化典型培育成果。二是打造实体宣传阵地。以“民族团结创建+”为抓手,深化“十+N”进活动,结合河西走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联创共建行动,深度挖掘特色,注重扬优成势,将弘扬传承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高质量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做到创建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感、有实有效。近年来,共打造南坝乡等各领域示范点26个,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工作局面。三是推广典型线上宣传。围绕讲好民族团结故事,积极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内涵,并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涉及文物、非遗、美食等方面的永昌文化故事。广泛征集民族团结进步主题MV歌词,编排完成《永唱同心圆》为MV歌词,《同心共创新未来》小戏小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韩小燕、乌孜玛、舒永艳、张祯等各民族的先进典型事迹,更好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交往交流交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举行启动仪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指导各乡镇、部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充分利用“四月八”民俗文化节、“5.19”中国旅游日等节日节点,推出文艺演出、小戏小曲展演、多民族大型篝火晚会等演出活动。近年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手提包、护兜10万余件,悬挂横幅200多条,在全县各主干道悬挂、商业区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相关宣传标语4万余次。二是注重全媒体浸润。充分利用“永昌统战”“盛世永昌”等公众号,以图集、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借助“党建+”模式,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活动,把民族团结融入党的建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部门各单位举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知识测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石榴籽杯”机关职工运动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体化、大众化、人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始终秉承民族团结进步从青少年抓起的理念,在全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节等各环节,通过举办汉字听写大赛、主题演讲、征文比赛、思政教育、“立德育苗”“精准滴灌”“小手拉大手”活动等方式,在全县青少年中大力开展“五史”课程教育,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革命历史教育等教育活动,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四是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民族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习俗,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逢六上街”、为民办实事等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有奖问答、座谈学习、帮扶慰问、观看宣传片、指尖课堂、“板凳”宣讲、居民讲堂、“小红花”课堂、“蒲公英”小课堂、“庆端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中心工作的融合度,加强对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精细化服务,推动形成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努力构建民族团结全民参与的新格局。
坚持共同富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一是推动优势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聚焦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推动企业稳步扩大经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入实施“强县域”行动,持续壮大“四个百亿级产业链”“两个新兴产业链”现代化集群。持续抓好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能力。2023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8880元、19765元。同时,全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生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发展基础进一步坚实。二是拓宽各族群众就业渠道。坚持以推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为重点,围绕抓实供需、搭建平台、促进改革、优化服务等环节,以加大岗位开发、拓宽就业渠道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特色村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工程,扶持发展特色种植、规模养殖、个体经营等致富项目。近年来,广泛吸纳各族群众就业,开展就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15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25万余人次,始终以高质量发展实绩保障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真正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愿景。三是全面落实“三项计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密切协同、高效联动,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时解决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良好局面持续深化。
坚持依法治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3”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提升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健全落实每季度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定期对全县“清真”餐饮门店等清真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宣传,开展“清真”泛化清零行动,针对违规使用字符标志、未办理或《清真食品准营证》已过期等问题,责令即知即改,坚决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各族群众风俗习惯,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沟通协作机制,实现双向服务、双向管理,及时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突出问题和合理需求。主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就业、子女就学等服务管理工作,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