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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微光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及时表彰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优秀志愿者,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榜样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发扬“奉献爱心、传承美德、完善自我、快乐大家”的志愿服务宗旨,推动我队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微光义工志愿者服务总队特制定此评选机制予以鼓励。
一、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相结合的评选办法,开展季度“微爱之星”的评选。
2.“微爱之星”评定程序:自荐或团体推选(微光各服务队、总队各部门推荐)——评审小组初审——投票环节——评委打分——最终审定——公示——颁发证书。
3.参评个人于10月28日之前将2024年第二/三季度《微爱之星申报表》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原图)以“部门+姓名+2024年第二/三季度微爱之星”的格式发送至微光总队宣传部(微信号:wgzdxcb),宁夏籍学子各县区服务队、高校服务队由宁籍、区内收齐统一打包发送,文件包命名格式为:“队伍+季度+申报人数”,包内文件命名同前述要求。
4.2024年“微爱之星”评比工作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评比时间。
5.评选小组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网络投票和最终评审后,对候选的“微爱之星”进行公示,最后评选出2024年第二、三季度“微爱之星”予以表彰奖励以及相应的宣传报道。评选不设人数限制,评选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表彰人数。
6.“微爱之星”可以连选连报,获得两次“微爱之星”的人可以直接进入“年度微爱之星”的终审名单(进入终审评选最终没有入选“年度微爱之星”的候选人,微光总队将会视情况给予其“优秀服务队干部”或“优秀志愿者”等称号)。
四、评选小组
1.对获得“微爱之星”称号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2.利用微光的各个宣传平台和媒体资源对当选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注释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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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封 彤
审核 | 杨佳文
责编 | 仲宇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