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团史小故事丨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少年先锋队​

政务   2022-09-27 14:20  





百年团史小故事







202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时光不老,青春正好。为庆祝建团百年,激昂青春奋斗,白鹤镇团委特开设“百年团史小故事”专栏,让我们一起走进百年团史,追寻信仰之光,勇担青春使命。




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少年先锋队







《少年先锋》杂志
1927年11月,共青团中央局扩大会议上作出了《政治任务决议案》,向全团提出:尽量发展青年工人的经济斗争、发动农民斗争、注意士兵工作和同志武装训练等7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在阐述发动农民斗争这项任务时,《决议案》指出:扩大会特此决定在农村中应普遍的组织少年先锋队,以团结广大青年农民群众,在有农协组织之处应受农协指挥,各地应即开始进行此种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普遍组织少年先锋队工作,在会议通过的《农村青年工作决议案》中,还对如何组织少年先锋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各地应在农村中组织少年先锋队,尤其在湘、鄂、赣、粤、苏等省应立即开始进行。
少年先锋队这一组织是含有政治、军事和体育的性质,是本团领导青年农民群众参加和发动农民斗争的力量,应使其尽量公开或半公开存在与发展。
团中央局扩大会议后,各地团组织通过贯彻会议精神,开始了组织少年先锋队工作,到1928年7月共青团五大召开时,全国的少先队员达到8万人。
共青团五大通过的有关工作决议也把在农村组织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作为全团的工作任务明确向全团提了出来。此后,在一些党和团发布的文件中,凡涉及农村青年工作时都要提到少年先锋队工作问题,并且逐步明确指出,少年先锋队不能是“第二团”,也不能是单纯的武装组织,更不是体育、文化组织,而是党委托共青团领导由劳动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少年群众组织,这个组织能够公开或半公开活动,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成为内部组织。
1931年1月9日团中央正式通过了《苏维埃区域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决议》,对少年先锋队组织的性质、任务和组织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根据地少年先锋队工作的普遍开展提供了可遵循的依据。
从总体上说,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少年先锋队,是革命根据地广大劳动青年的群众组织,带有半军事化性质,是中国工农红军的后备军。
参加的成员是15岁~23岁的男女劳动青年,共青团员则必须参加,并成为少先队的领导骨干。
苏区少年先锋队组织大都成立于各革命根据地发展初期。1929年3月,赣东北信江特委成立后,出于斗争形势的需要,成立了少年先锋队。同年8月~9月,湘鄂赣和湘赣根据地的部分县也成立了少年先锋队组织。
随着根据地的扩大和发展,各革命根据地少年先锋队组织不断发展和壮大,至1930年,广东的东江、湖北的鄂西、鄂东、鄂东北、江西的赣西南、赣东北、湘鄂赣边以及福建的闽西等都已普遍建立了少年先锋队各级组织。1930年11月,湘鄂赣苏区召开少年先锋队全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时,共有少年先锋队员106885人。
为加强对全苏区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总队部主办的《少年先锋》于1932年8月1日在江西瑞金正式创刊。《少年先锋》由少年先锋编辑委员会编辑,瑞金汀洲少年先锋总发行所发行。

《少年先锋》的主要栏目有:“参加革命战争”“模范队员”“轻骑队”“来电”等。主要撰稿者有张爱萍、刘玉堂、王盛荣、周济、魏挺群等。《少年先锋》共出刊6期,至1932年11月,因苏区财政困难等原因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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