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广西某钢铁集团在印尼青山园区投资新建年产180万吨优特钢生产线,首期投资总额为1.7亿美元。此次投资秉承“一带一路”共商、共享、共建原则,是中国、印尼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体现。
在本次境外投资中,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西某钢铁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方案论证,代表客户与合作方就跨境合作进行沟通,协调中国与印尼律师等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设计交易架构,起草并审阅投资条款清单和框架合作协议、合资协议等中英文版本文件,并协助客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大成福州高级合伙人陈伟律师、马宁律师,代表大成律师为本次合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成律师为中国企业的“走出去”和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及时、必要的法律支持。
律师简历
陈伟 律师/高级合伙人
chenwei1@dentons.cn
执业领域: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控制;公司与并购重组
马宁 律师
ning.ma@dentons.cn
执业领域: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重组;跨境投资与贸易;金融
撰稿:马宁
审核:林苏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