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新模式,科学统一裁量度量衡
明确十类常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违法行为;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或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
“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违反强制检定规定使用、申请检定、送检”的违法行为。
川渝联动,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高质量发展
“天府新区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以来,在统一裁量尺度、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特别是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计算后,得出的处罚额度更加客观公正,对实现行政执法异地同标、类案同罚、精准裁量具有重要意义。”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