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警示周报丨第145期】任性的代价“太惨重”!

文摘   2024-12-15 20:38   甘肃  




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未保持安全车距

近日马热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连霍高速上行1939公里700米处时,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致使车辆未能及时刹停与同车道行驶的由艾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在路面行驶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足够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避免前车突然制动造成追尾。


案例

闯红灯

近日,王某某驾驶电动车行经张掖市山丹县滨河路小西门桥时,因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与孙某某驾驶的小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案例三

未观察后方来车

近日,白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兰海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36公里400米处(井坪收费站)时,变更车道时未观察后方来车情况,与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


案例

转弯未让直行

近日,代某某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南行经静宁县威戒镇G566进X085线南14米处路段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胡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保证行车安全。通过路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想必不少驾驶人已经发现了

进入冬天,每天开车上路

尤其是早晚上下班时

被阳光迎面照射

或是夕阳照射后视镜的情况

似乎比夏天要多


这种感觉是对的

不同季节里

在一天中的同一时间点上

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也不同

从而造成了这种差异

在阳光照射下

驾驶人视线会受到明显影响

我们如何降低“阳光刺客”的影响

以确保行车安全呢?



01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开车时迎着刺眼的阳光,驾驶人要调整好心态,集中精力驾驶,同时务必做到和前车保持有效的刹车距离,不要跟车太近。


02出入隧道要控制车速
在出入隧道时,由于明暗差异很大,会在短时间内影响视线,所以在进入隧道前要提前减速,把车速控制在限定时速内,同时打开示宽灯。在驶出隧道时不要急于加速,要注意观察前方路况,待驶出隧道眼睛适应后再正常提速。


▶03车内常备太阳眼镜
迎着阳光或是背向阳光开车,不仅不利于观察路况,而且眼镜受强光刺激也不利于眼部健康。建议驾驶人常备太阳镜,既保证良好视线,又保护眼睛。


▶04合理使用车内遮阳板
在车辆前排顶部都配有长条形的遮阳板,迎着阳光开车时,可以放下遮阳板来降低光线对我们的影响。遮阳板可以旋转不同角度,建议驾驶人根据实际情况来调节。注意:遮光板勿直接向下打开90度,避免下沿位置过低影响对信号灯、路况的有效观察。


▶05防止挡风玻璃镜面倒影
阳光充足时,前挡风玻璃会形成平面镜效应,导致前风挡玻璃上能看到车内人员和物品的镜面反射。因此,中控台上尽量不放置可能出现反光的物体,避免危险发生。


▶06防范疲劳驾驶
长时间被阳光照射容易犯困,经常开车的司机要保证充足睡眠,科学安排行车时间,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开车,若出现疲劳,要到安全地带停车休息。
来源 | 甘肃公安


东乡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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