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近日,网民周某为博人眼球,吸引关注,在“法律人论坛”微信群内发表“是小孩被偷走当器官供体然后焚火灭迹,还是真的发生火灾,这内幕真的调查清楚了吗”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文登警方提醒:净化网络环境,抵制网络谣言,需要每个网民的参与和努力。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共建清朗的网络家园。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实现网络的清朗与文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来源: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